金塔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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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马兴霞
发布时间:2019/10/23 10:45:45 阅读次数: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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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金塔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以高质量工作成效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出席会议并讲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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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专题会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暨重点工作推进会酒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等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文件和国家监委与“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4个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法律政策文件。

龚海宏强调,全院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做好各类问题整改、迎接中央督导“回头看”的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将各项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二要在问题整改上再发力。对于列入整改方案的问题,整改措施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坚决杜绝泛泛而谈、空对空。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要有案件办理情况和办案进程情况说明,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要在资料准备上再精细。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等情况的文件、台账、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全部分门别类整理到位,对照责任清单整改标准进行详细“盘点”。四要在案件办理上再精准。对于下一步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对于已经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要紧盯“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的要求,逐一进行再研判,做到深化打击、深挖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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