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早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飘飘洒洒地落下片片雪花,室外非常寒冷。此时,金塔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正带领助理和书记员奔走在去当事人家中的路上。
李华(化名)和刘梅(化名)是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婚后生育了双胞胎女儿,后双方因为家务琐事及经济问题多次发生争执,李华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接到该案后,家事审判庭的法官通过电话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刘梅表示自己因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刘梅的实际困难,为尽快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亲自“登门拜访”,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就这样,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一大早顶着风雪,冒着严寒,来到了刘梅家中。
室外温度是零下十几度,刘梅家中的氛围也是异常冰冷。刘梅的父亲和李华的母亲等亲属和双方的代理律师都在场。此时的刘梅和父亲情绪激动,向法官哭诉自己的不平遭遇。而李华的母亲也声泪俱下,哭诉自己一把年纪,还要照顾年幼的两个孙女和生病的老伴,儿子李华也腿脚不便,儿媳刘梅又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面对这样揪心的场面,承办法官和助理一边安抚各方亲属,一边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安抚,双方的情绪得到很好地控制,承办法官在书记员和助理的配合下,随即开展庭审调解工作,庭审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遗憾的是经调解李华还是坚持离婚。面对这样的状况,承办法官明确告知李华,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要积极筹措资金,将妻子刘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也鼓励刘梅要自强自立,积极配合治疗,加强锻炼,争取早日康复。更是多次叮嘱两家亲属要多加沟通,互帮互助,不仅要照顾好年幼的两个孙女,更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照顾好刘梅,只有这样,刘梅才能早日康复,两家的生活才能归于平静。安顿好一切后,承办法官当庭宣读了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李华的离婚诉讼请求,给双方一个冷静期。闭庭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接受法院判决,服判息诉。
金塔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用庭前、庭后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家事矛盾纠纷,面对不方便到庭但在本地居住的当事人,积极协调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上门开庭审理,对在外地居住打工无法到庭的当事人,充分利用微信电话平台远程网络视频开庭审理案件,至目前已妥善化解了近百起家事矛盾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