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期间醉驾 性质恶劣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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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间醉驾 性质恶劣数罪并罚


来源: 责任编辑:王晶晶 陶稷泽
发布时间:2019/12/31 8:52:44 阅读次数:1620

自醉驾入刑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酒驾违法总体呈下降态势,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肃州区一男子在缓刑期间醉驾被查获,性质恶劣,肃州区法院依法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2019年10月24日晚22时许,家住天怡景园的肖某酒后驾车回家,在沿肃州区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光明花园小区门口路段处,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肖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11.4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肖某刑事拘留,没想到酒驾被查获当天肖某还在缓刑期间,原来在2019年7月15日,肖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肃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期刚刚过去3个月,肖某不思悔改再次触犯法律。

   肃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醒:岁末年终,亲朋好友聚会时喝酒庆祝必不可少,但聚会时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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