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电动车充电引火灾 造成他人损失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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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电动车充电引火灾 造成他人损失需赔偿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仲燕燕
发布时间:2020/1/20 9:13:55 阅读次数:3223

电动车的普及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近年来,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事件屡见不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车辆被烧毁的案件。

20187月,王某的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发火灾,烧毁(损)他人多辆摩托车、电动车,同时造成楼道内部分墙体及外墙熏黑外墙部分墙砖损坏以及单元门、电表箱、电表等物品严重损坏的后果。后秦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秦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侵害公民财产权益,应当赔偿损失。原告秦某的车辆因火灾遭受损害,经消防大队认定,起火原因为被告王某电动车充电时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被告王某应对原告秦某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宣判后,被告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虽然电动车的便捷性、经济性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充电时应注意安全,若因充电不慎引起火灾,会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另外提醒大家,当寒假与春节相遇,带领孩子放鞭炮过大年成了好多家庭快乐的亲子时光,但家长应提高安全意识一定不要在危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保证安全才能留住喜气迎来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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