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法院“六项举措”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网站首页 » 要闻

酒泉法院“六项举措”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阎晓斌
发布时间:2020/1/31 13:14:56 阅读次数:2004

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三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率先发出“倡议书”,倡议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全体干警及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积极响应,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科学部署,及早行动,两级法院均成立了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一是进一步畅通信息传达和上报渠道,积极做好疫区返岗干警的健康检测、隔离留检和检测发现疑似症状干警的报告等工作,并对返岗干警在春节期间的外出轨迹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登记和上报。二是院领导带头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纪律要求,争做文明过节先锋。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不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三是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提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安排,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四是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对涉及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较多地区的当事人的案件,延期开庭、听证。其他依法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视情延期。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安排干警出本地区执行公务。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按照值班安排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到岗到人,值班工作人员实行全市法院疫情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法院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等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防护设备。六是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讯息,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求法院干警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