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金塔县法院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扎实安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防控疫情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坚定的信心决心,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之中。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统筹决策指挥工作,该院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该院机关日常疫情防控和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措施,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畅通信息传达和报送渠道,严格执行带班领导到岗带班和值班干警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常态化在单位QQ、微信工作群做好疫情防控形势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每日排查登记全院干警及家人外出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向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登记,及时转发疫情相关消息,要求干警务必减少外出聚会聚餐,带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身边的人主动做好释疑解惑工作,积极开展正面引导,避免造成恐慌。
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制作悬挂宣传标语,运用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全方位宣传报道防控工作成效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科学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科学预防,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求全体干警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执工作。鉴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在特殊时期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严格按照《酒泉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公告》要求,合理安排审执工作,并第一时间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提醒当事人因防控、抗击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案件审理、执行,案件办理期限顺延等相关事项,鼓励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