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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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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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2/10 15:49:20 阅读次数:4624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瓜州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当地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2、按照管辖的范围审理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3、依法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和上级法院交办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抓好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

6、对审判工作的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查研究,并在审理案件中注重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指导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8、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0、负责司法统计和物质装备及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11、接待涉及本院信访接待范围的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等。

12、负责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另外,还有县纪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组。

(2)派出法庭5个,包括三道沟人民法庭、柳园人民法庭、南岔人民法庭、锁阳城人民法庭、双塔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71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1.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31万元,增长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71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451.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31万元,增长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286.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7.9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1.3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115.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31万元,增长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6.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机关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直属单位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0人。

2.公务接待费2.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65次,人数372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0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执行办案车辆。

4.培训费4.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92万元,下降6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干警省外培训的经费。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94.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63万元,下降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919.89 万元。其中:业务用房7223.44平方米,价值1658.30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71.5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54.8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46.00万元、业务费150.00万元、法庭运维费40.00万元,我院严格按照经费用途支出,确保专项资金支出合理,为2020年度审判、执行工作做好保障工作,并完成本院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全面提高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提升办案质效。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是: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33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3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人民法院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4、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庭运维费)

 

                                                            瓜州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

{12}部门预算公开表 (瓜州法院2020年).xlsx

业务费(本级).xlsx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xlsx

法庭运维费(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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