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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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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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2/10 16:26:32 阅读次数:4799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肃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队

派出法庭6个,包括:巡回审判庭、三墩法庭、银达法庭、总寨法庭、清水法庭、金佛寺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3009.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22.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7.70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009.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722.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7.70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435.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7.5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3.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2.8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015.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3.70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书记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0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4.00万元,增长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法庭运维费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

2.公务接待费5.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00万元,增长5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达到报废年限,需更换购置执办案车辆。

4.培训费5.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

6.机关运行经费52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22万元,增长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法庭运维费项目在法院机关统筹安排,为此,机关运行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2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3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3.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8.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118.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4239平方米,价值5353.2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58.8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台(套)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491.5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提高审判办案质效,提高案件结案率、执行率;保障法院重点工作;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3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4、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庭运维费)

 

                                                         肃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

 

{12}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业务费.xlsx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xlsx

法庭运维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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