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二毒贩分别获刑十五年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敦煌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二毒贩分别获刑十五年


来源:敦煌市法院 责任编辑:王海燕
发布时间:2020/5/13 17:43:34 阅读次数:1141

为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疫情防控与禁毒斗争两手抓、两不误,对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通过视频开庭审理后进行了宣判,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以相应财产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1和马某2驾驶车辆运输毒品,车辆行驶至瓜敦高速165公里路段时,被公安民警设卡拦截,马某1看见警察后从副驾驶将一黑色塑料袋扔出车窗外,警察当场从被告人马某1扔出的黑色垃圾袋中提取到毒品海洛因56.08克。同时,根据被告人马某2供述,在其租住的租房中查获毒品海洛因44.81克、甲基苯丙胺5.54克。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敦煌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方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