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学习全国“两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安排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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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学习全国“两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安排落实举措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阎晓斌
发布时间:2020/6/10 9:05:27 阅读次数:2066

6月8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国“两会”、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和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巡视汇报会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认真贯彻全国两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始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学习,确保“两会”精神入脑入心、务求实效,确保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要全力服务全市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开展扫黑除恶、抓好执法办案、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严格落实“六清”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保民生,高效化解群众关心的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案件,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案件,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化解法律风险渡过难关,依法促进复工复产。

三是妥善安排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紧扣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盘点上半年工作,认查找差距,发现不足,拿出务实举措抓紧补齐欠账,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培训,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条文要义。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安排,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项,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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