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法院:达成协议怕反悔?“司法确认”解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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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达成协议怕反悔?“司法确认”解疑虑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宏燕
发布时间:2020/7/15 11:48:34 阅读次数:1020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柳园法庭经当事人申请,对辖区柳园镇人民调解员会调解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

2020年6月份,康某、苏某之子在柳园镇某金矿从事井下采挖作业时因意外事故身亡,经柳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康某、苏某与该金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一次性给付康某、苏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95万元。协议达成后,康某、苏某对金矿能否如约履行表示担忧,该金矿负责人也担心对方领款后反悔再次上门缠闹。基于这种心理,双方当事人便来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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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申请,法庭立即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并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经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手上有法院的法律文书,我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才敢把这笔钱付出去”,金矿负责人对法官说。随后便将95万元转入对方账户,对方收到赔偿款后便及时火化遗体,当天即返回老家安葬。

近年来,柳园法庭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辖区司法所、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引导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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