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车祸无情人有情 司法关怀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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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车祸无情人有情 司法关怀进家门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马汉良
发布时间:2020/9/30 17:33:44 阅读次数:1683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向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中的申请人石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石某向法院及执行法官表示深切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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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申请执行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法官亲自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被执行人王某靠打工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对于巨额赔偿金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石某因车祸落下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无法自理,妻子一方面要照顾身患重疾的丈夫,另一方面也急需筹措医疗费来保证丈夫的后续治疗。办案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均满足司法救助条件,便积极收集材料并向上级部门申报。

司法救助金落实到位后,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亲自前往家中,向石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并鼓励石某要调整好心态,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秉承公平、公正、合理救助原则,一年来,已累计向执行案件中5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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