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传达学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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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传达学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精神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阎晓斌
发布时间:2020/12/7 10:41:52 阅读次数:1599

12月4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耀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对标党中央决策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从严从快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专项斗争临近收官,要更加聚焦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专项斗争阶段特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确保打赢收官战。

会议要求,院扫黑办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精神,对好的做法和已经取得的成绩,巩固发扬,特别是对会议通报的问题和短板,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督促各自联系的法院,强化履职担当,督促各院一把手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重大政治责任。广大干警要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克服小成即满、歇脚过关的思想。二是要细化工作措施。依靠党委政法委集中统一领导,继续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责任,实行督办机制,尽快减少案件存量,及时消化增量;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对各院长期未审结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督办指导;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贯彻“打准打实”要求,防止“拔高”或“降格”。三是要强化“打财”措施,在“黑财清底”上再突破,督促及时收集、固定“黑财”认定证据,为依法准确处置涉恶财产打好基础;在案件审判中充分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退赃退赔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法律规定,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强化审执协调,加强黑恶案件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四是要持续推进“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努力把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结合“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入查找、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持续做好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五是要着眼长效长治,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通过“七查七摆”“以案促治、以案促进”行动,推动健全完善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确保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六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汇聚多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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