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因在网络会所私人要账不成、恼羞成怒打砸电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件缘由:2017年8月1日3时许,魏某伙同李某到网络会所找胡某要账,魏某故意将网络会所内物品损坏,胡某听到消息后赶到与魏某理论并相互殴打,李某则上前借挡架之由伙同魏某将胡某殴打致伤。案情发生后,经敦煌市公安局委托敦煌市物价局鉴定,魏某须承担损坏网络会所内物品赔偿费2998.50元,且魏某、李某分别需要接受600元罚款、2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之后赔偿实施未果,2020年7月23日,在此基础上为维护经营损失不受侵害,网络会所再次提起本案诉讼。法院根据多方考量,对于网络会所的营业损失,酌定为1600元予以支持。最终,魏某赔偿网络会所财产损失2998.5元、营业损失1600元,合计4598.5元,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寄语:打砸物品等非理智行为不可取,若追账未果,必要时可申请法律援助,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多种,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需要懂法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