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通畅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充分发挥金融管理部门在国家政治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12月28日上午,敦煌市法院召开金融纠纷调解员聘任暨培训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迎春为12名金融纠纷调解员颁发了聘书,立案庭庭长吴刚及市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了聘任仪式。
会议上,张迎春宣读了《敦煌市人民法院关于聘任张欣等12名同志为金融纠纷调解员的通知》,并向12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张迎春同时指出,聘请金融纠纷调解员对于全面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金融纠纷调解员应当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依法调解,文明调解、廉洁调解,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同时要强化与法院之间的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共同达成目标。
会后,金融纠纷调解员共同学习了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熟悉了人民调解平台的操作和使用,并对调解工作的意义、任务要求以及调解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掌握了常用的法律知识,为公平公正的参与金融纠纷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调解员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领域所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敦煌市法院积极探索和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