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肃北法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县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会议由支部书记吴丽梅同志主持,全体在家党员参加会议,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选举要求。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选举程序要求进行。会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选举办法、监票人及计票人名单。并通过发放选票,按照差额20%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一名党代表。
根据选举结果,肃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文盛同志当选为县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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