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未成年 “护苗”法先行——酒泉中院在体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网站首页 » 中院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未成年 “护苗”法先行——酒泉中院在体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李文娟
发布时间:2021/5/8 8:55:06 阅读次数:6163

4月28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为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师生送上了一堂关于保障校园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教育讲座。酒泉体校副校长杜社教主持讲座,全体师生参加了讲座。

授课法官对即将于6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新增内容、立法目的和意义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围绕故意伤害、性侵、毒品、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常见校园违法犯罪类型,结合刑事审判工作经验,通过真实案例,对各类行为的危害、法律后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师生们阐释了学法懂法的必要性和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观念。

此次法治教育是在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即将施行的一次预热,是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彰显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酒泉体校的师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法治教育讲座精彩生动,又贴合学校的实际,使同学们深受教育和警示,有助于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树牢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守法能力,在学校做一名品行优良的合格学生,在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