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七旬老翁动手打人惹纠纷,多方调解当庭履行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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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七旬老翁动手打人惹纠纷,多方调解当庭履行促和谐


来源: 责任编辑:蔡万龙
发布时间:2021/6/7 11:37:06 阅读次数:955

5月31日下午,玉门法院玉门镇法庭成功调解了周某某诉吴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并当场履行了案件赔偿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也为七旬老翁吴某某了却了一件“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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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月,年已七旬的吴某某因修机井的事情与邻居周某某发生了口角,因一时冲动,便在周某某脸上打了一拳,导致周某某受伤住院。后双方经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处理,一直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周某某便将吴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吴某某就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进行赔偿。吴某某听闻后,一想自己都年已七旬还被别人告上法庭,很是揪心,抵触情绪也非常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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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了解案情后,便多次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析理和情绪疏导工作,并三番五次与村调委会成员到被告吴某某家中,对吴某某进行劝说和开导,以真情化解吴某某的心中的“结”。5月31日下午,在吴某某家中,在法官、村调委会成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金,一场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的脸上又重现了往日邻里间和谐的笑容。

邻里纠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对邻里纠纷案件的处理,玉门镇法庭始终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调”字当头,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各方力量,充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为乡村振兴、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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