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金塔县法院党建工作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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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金塔县法院党建工作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王丹
发布时间:2021/8/12 15:21:31 阅读次数:12990

8月2日,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交流推进会召开。会议宣读了《关于全省法院“一院一品”党建品牌的通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铁人精神”为引领 奋力谱写新时代法院党建新篇章》、金塔县人民法院《齐抓共促 奏响坚强堡垒最强音》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一院一品”党建优秀品牌。酒泉中院政治部刘兴阳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酒泉中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根据市委大力弘扬“铁人精神”部署要求,立足法院特点,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围绕“班子务实创新、队伍团结奋进、工作争创一流”的目标,建立了以弘扬“铁人精神”为主线的党建发展新模式,各县市区法院还有机融合了“航天精神”“莫高精神”“胡杨精神”“西路军精神”等本土精神文化,奋力开创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同步发展的新局面。一是弘扬铁人爱国主义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弘扬铁人忘我拼搏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担当。三是弘扬铁人艰苦奋斗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四是弘扬铁人科学求实精神,以创新驱动提升审执质效。五是弘扬铁人奉献精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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