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温情促调解 离婚纠纷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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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情促调解 离婚纠纷妥处理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万祯
发布时间:2021/10/20 15:30:24 阅读次数:2820

近日,州区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夫妻离婚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对于多数家庭来说,一辈子可能就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二人都不肯放弃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可以协商,皆大欢喜,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对簿公堂”。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现均已成年。2021年5月,王某起诉至肃州区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审理中,李某表示早在2014年双方就已分房居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同意离婚。王某与李某结婚之后仅购买一套房屋,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但都又表示无能力折价补偿对方。微信图片_20211009112213_副本.jpg

考虑到王某与李某年近六旬,双方均系务工人员,每月工资不到2000元,二人除该套房屋外再没有其他房产,又都没有能力向对方支付折价补偿,为了保障双方离婚后的基本居住权利,承办人就诉争房屋能否按份共有征求双方意见,最终王某与李某同意承办人意见,王某对房屋享有60%的份额,李某对房屋享有40%的份额,在此前提下,双方共同居住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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