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法官你好,现在是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所有人都在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我也要贡献一份力量,不能再给国家添麻烦!” 被执行人吴某激动地说。
2021年10月22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被执行人吴某在申请执行人曹某还未申请强制执行前,打电话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到吴某因身在外地,现阶段又处在疫情特殊期间,遂采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帮助吴某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执行法官在案款到账的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曹某到玉门市人民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形式,玉门法院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落实上级防疫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执行两手抓,两不误,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依法有序办理执行案件,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