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法院行政庭依法调解结案一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依法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7月初,原告刘某、谢某、孙某、陈某等14人前往被告某建筑公司承包的某公馆项目工地上务工,从事楼房墙体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刘某等14人工资被拖欠共计6万余元。为此,原告刘某等14人向肃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瑜高度重视,将该案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放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在初步审查证据把握案情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决定促进该批案件通过调解处理。对此,办案法官在查明双方争议点的基础上,耐心细致的与各方沟通,一边从情理出发说服被告及第三人理解农民工务工挣钱的艰辛,一边也不断向其释法明理,最终,经过情法并重的规劝,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按照协议,各原告的工资现已全部付清。至此,该批十四件涉及农民工欠薪的系列案件终于处理完毕。
随着双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易发多发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肃州区法院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措施之一,进一步提高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以“更快速、更便捷、更高效”的调解理念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兄弟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