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在调解民生案件中,时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缩短诉讼时效,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标准。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罗某受雇于被告蔡某建材厂务工。2020年7月15日,罗某在维修厂里的搅拌机时,不慎受伤造成伤残,后住院治疗41天。被告蔡某先后为罗某支付了3万余元医疗费后,双方因其他赔偿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因受伤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在详知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想法后,对双方展开调解,利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与原、被告及代理人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肯“面对面”坐下来进行商谈。本着“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调解原则及技巧,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悉心说服劝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设多元调解机制,从导诉环节、立案阶段到调解环节、速裁程序,让繁简纠纷得到快速精准划分,各得其所。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出具调解确认书,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直接移交速裁法官快速审理,确保当事人少跑路,让纠纷及时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