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岩法官受理一件健康权案件,原告系出租车司机,被告酒后乘坐出租车时与原告发生口角,被告遂向原告大打出手。经公安机关处理,对被告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治安处罚,但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下,因赔偿金额差异较大最终未达成调解意见,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时,经过法官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双方虽针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给付期限分歧较大。法官注意到本案的原告居住地在嘉峪关市,被告居住地在金塔县,如果无法当庭履行,势必导致原、被告还要多次前往酒泉办理相关执行手续。本着让群众就跑一次的原则,办案法官再次悉心调解,最终以被告当庭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万元调解结案。当庭拿到赔偿款的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闭庭后,原告激动的跟法官说:“我真没想到今天一天不仅把案件处理了,连赔偿款都拿到手了,真是太贴心了”!陈岩法官以实际行动将政法队伍整顿教育活动中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实处,确确实实实现了让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