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工青妇组织换届选举大会和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吴利民主持会议并报告机关党委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秀荣,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妍,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高兴荣出席会议。
会议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共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青妇组织机构和中共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新当选的新一届工会主席、妇联主席和团支部书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在编干警、全体党员、书记员、临聘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