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官的信仰,这不单单是一句口号,而是要用耐心,细心,真心、公心来实现。口号的背后是无数法院人的辛苦付出,我今天讲述的只是其中一个缩影。年前我院受理了吴某诉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朱某向原告吴某购买羊只,并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时间,但被告到期仍未给付,原告遂诉至法院。受案后我院干警多次联系被告未果,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被告身处牧区,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牧区办理案件。
我们的目的地是阿克塞哈尔腾草原,这里平均海拔3800千米,气候恶劣,交通不便,承办法官等一行四人驱车三小时后终于抵达目的地,但身处这荒芜的牧区,我们无法找到朱某,驾驶员凭借多年的上山经验,在颠簸一小时后,我们好不容易在山坳里搜寻到了朱某和羊群的身影,隐现在大山里。见到我们,朱某很惊讶“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了?”“为了给你们处理案子啊”承办法官回答。“那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朱某略显局促。我观察了朱某,强烈的紫外线,常年的风沙天气,导致他的皮肤呈现红紫色,十分粗燥,我不由感慨生活的不易。承办法官在寒暄询问后,开始处理案件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以互谅互让为原则,和气解决欠款,经过一番主持调解,原被告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寒冷天气里增添了一抹人为的温暖,在处理完案件后,我们将所带食物留给了朱某一部分便返程了。
在案件审理中,我院办案人员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融合情理,在法理情中达到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持理念,守着法院人的初心,温暖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