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讨论了《全市法院2022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平安酒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全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舆论工作方案》4个方案,以及《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经费包干责任制管理办法(讨论稿)》《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随机分案、排期开庭、送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案件审限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劣质案件”和“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的工作办法(讨论稿)》4个办法,与会同志就上述方案和办法交流了意见建议。
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县级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