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是在被告所服刑监狱内调解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真正做到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肃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的被告陈某目前正在酒泉市监狱服刑,为及时、有效化解纷争,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服刑的监狱联系,获悉现在可以到监狱开庭,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3月1日,案件承办法官及原告王某来到监狱,在狱方的配合下,严格按照监狱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佩戴好口罩,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进入监狱,进行本次庭审工作。在调解阶段,法官从情理、法理多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纷争得以有效、快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成功后,原告王某对案件承办法官前往监狱开庭表示感谢。案件承办法官说:“到监狱开庭,就是为了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法官要做到不为办案而办案,而应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办案中既要体现司法的力度,又要体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