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调解一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并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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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调解一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并当庭履行


来源: 责任编辑:魏珍 陈立玲
发布时间:2022/3/24 9:29:21 阅读次数:5534

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当庭支付剩余装修款15000元,该纠纷历经一、二审最终成功化解。

2021年6月21日,业主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后双方因装修质量及剩余装修款产生争议,装修公司遂诉至一审法院,一审经审理判决后,业主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前,业主情绪较为激动,要求对该起案件进行互联网直播。审理中,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的诉辩意见,从举证责任分配、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各方分析了利弊,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经调解,装修公司为进一步解决矛盾纠纷,作出较大让步,愿意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对剩余装修款作出让步,业主亦表示可以自行修复装修存在的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当庭支付剩余装修款。

庭后,装修公司表示,在今后的装修过程中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装修,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业主对本案的调解结果亦表示满意,该案的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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