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下44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于2022年5月18日到期,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收回或注销,参加审判的案件如有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名单如下:
薛晓琴、陈彩芸、黄玉叶、马丽丽、陆 海、祁志诚
赵毓海、何文武、刘汉江、付慧荣、安吉财 、范 宗
张 刚、徐茂玲、张翠萍、黄志明、胡鸣珍、石玉琴
杨红霞、雷海霞、许 芳、庞艳荣、杨 瑞、孔 军
张雅平、董国霞、毛承聂、崔玉孝、王生平、张 平
李会生、张 晶、罗 明、沈兴军、张桂雄、高 宏
侯 俭、谢生春、张志成、葛 军、邱新民、曾全杰
王忠恒、张为明
特此公告
敦煌市人民法院 敦煌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