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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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来源:酒泉中院 责任编辑:李恺
发布时间:2022/5/20 17:12:54 阅读次数: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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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酒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肃州区东方大明广场举行了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暨集中宣传活动。酒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志强在启动仪式上做了讲话,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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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工作人员在活动中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现场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2022年5月1日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通过法定渠道合理表达信访诉求、信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信访知识。现场共发放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部分群众就到法院信访提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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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增强了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引导群众以合法形式有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营造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的良好舆论氛围,以实际工作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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