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邻里浇地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赵某和王某是邻居,之前相处的和谐融洽,但是因为在秋收之后的农田冬季灌水时,因两家先后灌溉的争议问题引发了邻里矛盾,在争执中赵某被王某所伤,赵某因此住院治疗。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损失。法院判决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赔偿赵某各项损失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为此赵某向金塔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依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本是邻里关系,如果强制执行的话,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纠纷彻底化解,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经执行法官沟通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有在上大学和上中学的孩子,因供养孩子一次性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进行赔偿。后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向沟通,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最终王某同意分期支付赵某的医药费,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