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出台《实施意见》 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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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出台《实施意见》 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 责任编辑:韩占强
发布时间:2022/9/13 11:31:35 阅读次数:4925

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酒泉市委关于建设酒泉区域中心城市的意见》精神,主动立足法院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前谋划研究,细化贯彻落实工作举措,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于2022年9月5日向全市法院出台印发了《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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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贯彻“1246”总体思路、坚持“两级联动”发展格局、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打造“六大中心”等重点任务以及2022年、2025年和2030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分五个部分29个方面,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全面把握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对接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在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上持续发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接续努力、在改革创新上主动作为、在从严治院上严格要求,打好深化司法改革、审判职能作用发挥、队伍自身建设、深化落实机制四大升级战,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审判效能提升、能力素质提升、高效协同推进四大保障体系,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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