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了河南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买卖木材纠纷案件,庭审中,双方代理人到庭交换证据、核对账目,经办采购的证人也从外地赶来到庭对双方争执的事项进行核对证实。事实查明后,经过法官耐心疏导调解,四川某公司向河南某公司一次性转账支付65.4万元价款。河南某公司当庭提交撤诉申请,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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