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判决了李某诉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虽然判决了,但法官的工作并未停止,为了让李某尽快拿到种子款,巡回法庭法官积极督促尹某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在春节前尹某将24900元案件款全部付给李某。
群众利益无小事,最是细处见人心,能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把工作做实做细就显得尤为重要。玉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注重判后的督促自觉履行工作,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实现案结事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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