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我在金塔县人民法院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亲戚朋友们都看见了,这太丢人了。”近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案件执行款,这源于金塔县人民法院前期曝光的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将被依法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购买不动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将其信息依法予以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金塔县人民法院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公示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金塔县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作用,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