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局创新思维,采取人性化执行办法,通过被申请执行人提供酒品的方式抵顶执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一案。
申请执行人白某与杜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敦煌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判决被执行人给付葡萄款7000余元,分两期履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1月30日申请执行了第一期到期案款。
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严格进行了“四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可供执行,令案件执行陷入无可公执行财产的僵局。为化解执行困境,办案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办法,被执行人提出以酒品抵债来执行此案,申请执行人经过查看、品尝酒品过后,表示同意。在抵顶前,执行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反复沟通协调,确保协商出双方都满意的价格抵偿酒品。最终双方就本案执行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3月29日下午,法院虽已经下班,执行员依旧与申请人、被执行人相约在法院西门外,现场交付了52瓶白酒,抵顶案款5000余元,为本案执行画上了一个满意的句号。
执行虽然“骨头”难啃,但敦煌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运用灵活接地气的思维,力争将更多的执行案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