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肃州区法院:判了!无证驾驶无牌拖拉机载人,结果致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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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肃州区法院:判了!无证驾驶无牌拖拉机载人,结果致人受伤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毛文静 呼娜
发布时间:2023/4/4 11:56:29 阅读次数:3372

驾驶四轮拖拉机拖车无偿拉载工友

不仅赔偿11万元

还被判处了刑罚 

本为好意

为何落得如此下场?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案情介绍   

     闫某某与白某某是工友。2021年9月,被告人白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四轮拖拉机拖挂无号牌拖车,沿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金佛寺村8组北侧通往田间的道路上由东向西行驶时,无号牌四轮拖拉机拖挂的拖车侧翻,致乘坐在拖车内的闫某某等人受伤。被告人宁某某在明知被告人白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指使其驾驶自家的无号牌四轮拖拉机载人。经鉴定,闫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认定,白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闫某某等人无责任。

  案件处理     

       2022年3月28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对被告人白某某、宁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前法官助理通知被告人白某某、宁某某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闫某某将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便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式,通过法、理、情三个方面对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及被告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二被告人此次交通事故确实给刑事附带民事原告造成极大伤害,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谅解,有利于被告人白某某、宁某某刑事案件的处理。

     调解过程中,二被告人认为驾驶农用拖拉机在农村道路行驶不需要驾驶证也不用遵守交通规则,甚至被告人白某某说:“在村子里开拖拉机谁还办证的呢”。面对被告人的疑问,法官助理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轮式拖拉机也属于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驾驶证才可驾驶上路。这就包括城市和乡村道路。同时,该农用机动车需在农机主管部门登记取得农用车牌照。若无证驾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经过法官助理多次耐心调解与普法,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两被告人当庭支付闫某某现金50000元及转账60000元。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为二被告人出具谅解书。

     审理后,被告人白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

作为驾驶员 无证不驾车 无证不驾无牌车

农用车也要按规定在农机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

司机也要办理农用车驾驶证

搭乘人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

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

尽可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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