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见实效】肃州区法院:执行利剑出鞘,农民工工资到位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三抓三促”见实效】肃州区法院:执行利剑出鞘,农民工工资到位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磊 郭徽
发布时间:2023/4/14 17:00:11 阅读次数:2404

      近日,肃州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李磊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刘某、秦某讨回拖欠的工资。他们发自肺腑感谢道:“十分感谢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我辛辛苦苦工作的血汗钱,时隔一年多,终于要回来了!”

      2021年4月,被执行人李某雇佣申请执行人刘某、秦某二人从事通讯布线工作,口头约定刘某每天工资180元、秦某每天工资160元,中途支付一部分,剩余年底付清。后被执行人李某以发包方未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向二人支付劳务费。2022年7月,刘某、秦某诉至肃州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李某给付二申请执行人劳务费20624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秦某迟迟未收到拖欠的工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肃州区法院执行局立足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切切实实为农民工解薪愁。2023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查询其个人名下财产状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始终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3月13日,执行局干警得到被执行李某人已返回酒泉的线索,立即赶往他家中将其带至法院。李某到法院后以种种理由拒付刘某劳务工资。执行法官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并当面向李某说明如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将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让李某感受到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表示一个月内一定履行,并签下承诺书,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最终,李某在法院干警实实在在的工作努力下,在法律威慑力作用下,依约将本案案款全部履行到位。至此,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