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金塔县法院:案结事了促人和 当庭给付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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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金塔县法院:案结事了促人和 当庭给付解民忧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马会霞
发布时间:2023/5/6 17:15:30 阅读次数:769

“案结事了人和”是每一位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当庭履行”则是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状态,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执行压力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近日,金塔县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案款,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2年春,李某承包了某小区部分绿化和场地平整的工程,后将其中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张某负责完成。在工程作业期间,李某雇佣的挖机司机罗某不慎将张某雇佣的务工人员吴某撞倒致伤。事故发生后,吴某因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7天,出院后经司法鉴定,吴某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吴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及张某诉讼法院,要求赔偿相应花费及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了解了详细情况,在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进行了庭前调解,用“法、理、情”相融合的方式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张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吴某各项花费及损失80000元,并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当庭履行完毕。

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及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殷切期盼,在查清每个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做到清除隔阂,定纷止争。对于有调解苗头的案件、有可执行内容的案件,均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积极组织各方进行缓解矛盾、释法析理的协调沟通,敦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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