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开展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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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开展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 责任编辑:李恺
发布时间:2023/5/17 10:13:06 阅读次数:5382

5月11日上午,酒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肃州区东方大明广场举行了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酒泉市(肃州区)《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酒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志强,酒泉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王兴生现场指导了此次的宣传工作,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市法院工作人员在活动中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现场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2022年5月1日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通过法定渠道合理表达信访诉求、信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信访知识。现场共发放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余份,解答部分群众就到法院信访提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我市法院系统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条例》宣传普及覆盖面更广,群众对《条例》知晓度更高,学《条例》用《条例》的能力水平更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日益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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