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一行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及行政审判工作,省法院环资庭庭长肖新明主持座谈会,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致辞,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妍汇报工作。
席小鸿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两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新局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专门化体制机制建设。要突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对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专属管辖布局进行完善优化。积极开展区域间的司法协作与交流,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协同联动机制。二是严格执行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要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有关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履行集中管辖职责,做到守土有责。三是健全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制度配套机制。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与本辖区的司法机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尽快建立横向协同联动机制。四是强化环资审判规范化、体系化建设。要强化对环境权益、民法典绿色原则、环境法典编纂等重大、前沿性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做好审理新类型案件的知识储备,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同时,席小鸿听取了酒泉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宏伟表示,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体制改革以来,酒泉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酒泉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为己任,坚决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体制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发挥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入分析查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调研组的指导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
市法院、肃州区法院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与会人员围绕调研内容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