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带您了解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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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带您了解小额诉讼程序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育
发布时间:2023/6/30 17:34:17 阅读次数:3528

01.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属于简易程序,但是程序更加灵活,审理更加简便,并且与一般的简易程序案件审理不同的是,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即一审裁判文书一经作出即生效。 

    02.适用条件

(1)法院主动适用:

    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50%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行一审终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准限额的通知》规定,以甘肃省公布的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50%以下计算,确定标的额为42250元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当事人约定适用:

    标的额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超过42250元但在169000元以下(含169000元)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温馨提示:在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上,法律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院也希望当事人能够在充分了解小额诉讼程序的前提下,在一些小额经济往来中,将“若产生诉讼,则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写入交易条款中,或者已经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提示下,主动约定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以达到快速稳定民商事经济关系,免于诉累的效果。
    03.管辖法院

仅限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管辖。除普通法院外,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程序。 

04.审理的特殊性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事由(案件存在程序错误、事实证据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实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例外: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05.程序选择与异议权
    为消除当事人关于小额诉讼程序可能“限缩”其权利以及一审终审没有救济途径的顾虑,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有程序选择权与异议权。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06.审理期限以及举证与答辩期限

   1)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举证期限: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3)答辩期限: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07.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纠纷。

温馨提示:

    小额诉讼程序具有送达开庭快,诉讼文书简、审限流程短、解纷成本省的特点。

    小额诉讼程序更为简易、便捷,如可以当即起诉当即审理,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以及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的限制等规定。

    小额诉讼程序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大大减少诉累,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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