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许建华团队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节省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同时,实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有机统一。1
案情简介
被告酒泉某科贸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在原告兰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电脑配件等设备,设备总价款6720元,货物交付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该笔货款,均未果。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调解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在外地,出庭参加诉讼的时间、经济成本较高,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尽快解决纠纷,法官在庭审前经过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进行调解,向双方明理释法,最终双方就货款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调解,被告酒泉某科贸公司于当日向原告兰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原告就本案向我院申请撤诉,该案圆满化解。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年来,肃州区法院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办案的新模式,突破限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智慧法院运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