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举行“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讲解、举例说明等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培训。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关于持续加强全省法院“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督察工作分管领导围绕外部过问、内部过问和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的3种类型,从6个方面,梳理出15个记录报告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及3种因履行工作职责无需记录报告的情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填报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消除思想顾虑,准确规范填报,院领导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要带头填报、主动填报,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全院干警主动填、按时填、如实填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政策学习。各庭室要将“三个规定”填报作为干警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警熟练掌握15种需要报告的情形,3种因履行工作职责无需记录报告的情形,切实提高填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三要定期监督检查。督察部门要定期对各庭室及干警填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时段对全院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纳入庭室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应付式、凑数式填报,确保“三个规定”填报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