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历时4年未解决的纠纷从立案、调解、给付、撤诉仅用了1天时间。
2019年,李某向张某购买砂石料,经二人结算,李某给付张某砂石料款86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始终推脱不付,无奈之下张某便诉至敦煌法院。
经立案审查,张某的案件符合诉前调解条件,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该案由特邀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接受委派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张某、李某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给付张某砂石料款8000元,张某自愿放弃剩余600元的诉求并提出撤诉申请,敦煌法院同意张某撤回对李某的起诉。至此,历经4年的砂石料款纠纷最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