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应酬在所难免
“醉驾入刑”经过十二年法律实施
早已深入人心
但是!
依然不乏有“以身试法”者
你以为酒后开汽车才算酒驾?
NO!NO!NO!
酒后驾驶电动车
一样算酒驾
同样会受到处罚!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日,魏某某驾驶甘F3****号轻便型电动二轮摩托车,沿雄关路由北向南行驶,被执行民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被告人魏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3.8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对魏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肃州区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证据,考虑到被告人魏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魏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宣判后,魏某某后悔不已,表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以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饮酒后骑不会被查,结果触犯了法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别人负责。
法官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经鉴定涉案电动摩托车为“两轮轻便摩托车”,魏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体内酒精含量达313.89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无论是哪种电动车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要坚持一条原则
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