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刘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2019年王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刘某借款5万元,借款时说三个月之内归还,借款半年后,王某一直未归还,于是刘某时不时催还,王某一直推说暂时无能力归还。直至2023年8月份,刘某无奈将王某诉讼法院,庭审中,被告王某辩称该笔借款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审查后,因原告刘某自2019年至起诉之前一直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的方式催要,诉讼时效并未经过,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还款。但判决生效后,原告刘某申请执行时才发现,被告王某名下根本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借出去的钱如果要不回来怎么办?
提醒您借贷纠纷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应当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具体来说,主要是指:1、如果双方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间的,诉讼时效就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已经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来计算;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间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之日起就可以直接计算诉讼时效。但是债权人在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应当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履行期间。
做好诉讼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依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根据申请时间的不同,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前,利害关系人由于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一般而言,申请诉前保全的条件较为严格:1、情况紧急;2、当事人间存在明确具体的法律关系;3、应当提供明确、清晰的被保全财产的线索;4、应当提供明确、足额、无瑕疵的担保。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并非一劳永逸,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无论是申请诉前或是诉中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财产线索,提供相应担保并缴纳保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