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讨要工资未果,一气之下便想到盗窃老板车辆轮胎来抵债,结果触犯刑律终究付出代价。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买某盗窃罪一案,被告人买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买某受雇于被害人赵某从事运输工作,后买某因向赵某索要工资未果,遂产生盗窃之念。2023年6月上旬,买某将赵某停放在停车场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轮胎及配套轮毂拆卸后出售,获利4000元。经鉴定,被盗轮胎及配件价值70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赃物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讨薪本是正常诉求,但要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避免非理性的讨薪方式,以违法为代价,往往无法达到目的。如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