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的胡某通过伪造合同骗取他人钱款,但终究掩盖不住诈骗行径,难逃法律惩罚。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合同诈骗罪一案,被告人胡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20年,被告人胡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外债,2021年6月,胡某听闻某公司要拆除厂区内的废旧机械设备,就产生骗取他人工程保证金之念,胡某让案外人朱某联系他人转包工程。后朱某与丁某达成合作意向,胡某遂伪造设备拆除合同,在合同上冒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让朱某在合同的乙方处签字。丁某等人在看到该合同后信以为真,便与朱某签订了工业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并将60万元保证金打入朱某指定账户。后朱某将部分款转至胡某指定账户,胡将该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花销。2022年1至11月间,丁某等人多次询问胡某、朱某施工时间,均被二人推脱,同时,胡某伪造两份设备拆除合同用以拖延时间。案发后,被告人胡某退还部分违法所得。在侦查阶段,胡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